教育专家委员会主要工作范围是:
1、对有关教育的重大问题进行学术研究;
2、举办讲习班,组织专家讲学,宣传科学的教育理论及教育思想、教育观念、教育方法、教育经验;
3、开展教育专项培训与实验,推动专项教育的进行;
4、编辑并和有关部门合作出版发行有关教育的书籍、音像制品,为教育管理者、教师的学习提高创造条件;
5、组织教育成果的展览展示活动;
6、组织教育投资,开拓建立新的教育设施;
7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与国际协作,帮助我国教育管理者和教师开阔视野、增长见识、提高水平;
8、组织专家认定工作,推动教育成果的广泛应用;
9、在实践中根据需要和可能不断开发新的项目。